江红办[2011]5号
转发关于规范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的通知
各市、区红十字会:
现将广东省红十字会《转发关于规范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的通知》(粤红办[2011]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。
附件:转发关于规范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的通知
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
附件
主题词:红十字会△ 转发 会员管理 通知
江门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
校对:容莲秀 (共印10 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