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线捐赠需知 |
| 1. |
互联网用户通过网上捐赠向江门市红十字会捐款和进行捐物、捐造血干细胞等捐赠意向登记,并最终捐赠成功,我会都视其为与其他传统捐赠形式一样,成为红十字会的捐赠者。 |
| 2. |
捐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定捐赠项目和捐赠形式。 |
| 3. |
江门市红十字会根据捐赠者的意愿,负责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,并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和报刊等渠道反馈给捐赠者。 |
| 4. |
在提交捐赠信息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捐赠序列号,如:070201JM0001,请牢记此号码。 |
| 5. |
如登记捐款的捐赠者,须在一个月之内,通过银行、邮局、网银在线等方式汇出捐款,并请务必在附言中标明您的捐赠序列号。 |
| 6. |
江门市红十字会收到捐款和捐物后,将开具捐款收据,并按捐赠人登记时所填写地址将捐款收据寄回至捐赠者。 |
| 7. |
为了能实现捐赠者的爱心,便于捐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,同时也确保社会公益活动的严肃性,请如实、认真、正确地填写表格中的信息。 |
| 8. |
江门市红十字会负责有关网上捐赠活动的解释。 |
| |
|
|
|
 |
|
|
地址:
江门市蓬莱路一号之七
邮编:
529000
银行开户名称:
江门市红十字会
开户行:
中国银行江门分行
账号:
800957279108093001 |
|
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