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市红十字会组织收看中国红十字会
“五五”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
2006年10月27日上午,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等五部门《关于召开中国红十字会“五五”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》(红总字[2006]57号)的要求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及《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》,市红十字会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、市司法局、市法制局在市电信大楼附楼七楼收看中国红十字会“五五”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,并部署我市红十字会“五五”普法工作。来自各市(区)红十字会、人大、政协、司法、法制等部门的90多位同志收看会议。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邓新仪主持,副市长、市红十字会会长陈杭在江门分会场作了重要的讲话。
在会议上,副市长、市红十字会会长陈杭首先回顾了“四五”普法期间我市贯彻执行《红十字会法》及取得成效的情况。接着就如何开展 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《红十字会法》、《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》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进一步提高对“五五”普法工作的认识,为构建和谐江门作贡献;二是依法加快理顺各市、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,具体做到:机构定级、人员定编、财政核拨、独立法人、独立建帐、自主活动;三是履行职责,加强各项业务工作。 |